2023年8月21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自《暂行规定》出台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加快数据资产化探索。
江苏钟吾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吾大数据集团)自2023年成立以来,迅速开展了一系列数据资产化探索,经过半年多的时间,通过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被侵权损失保险、质押融资、数据评估、数据交易入表等多个环节的完整路径探索,实现数据从数据资源到数据资产,再到数据资本的数据价值要素化的转化,激发数据资产价值、提高数据资源流通效率和管理水平,具有重大首创意义。
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为保障数据资源入表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钟吾大数据集团通过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完成已确权数据资产的价值评估,并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完成数据质量评价和业界知名律师事务所完成数据合规性审查,入驻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成为专业数商并挂牌首款数据产品,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宿迁市首笔数据资产场内交易。至此,钟吾大数据集团完成数据资产入表的各项准备工作,2024年1月1日政策落地,我集团所有已确权数据资源即作为数据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显化数据资产价值,完成宿迁市首单数据资产入表。
下一步,江苏钟吾大数据集团将继续聚焦落实国家“数据二十条”,健全企业数据资源入表制度,全力加快推动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步伐,助力“数字中国”高质量发展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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