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智慧安防视频监控建设项目预公告

       受江苏钟吾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智慧安防视频监控建设项目[SCGQ30901[2024]174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预公告,就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内容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CGQ30901[2024]174号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智慧安防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800万元

(四)最高限价:770万元(分包一:698万元;分包二:7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分包一: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拟对全区范围内各乡镇和街道原有监控系统进行改建、扩建,需拆除部分相机、补光灯、挑臂、立杆等设备,新增加结构化摄像机305台、微卡摄像机145台、补光灯266台以及其他辅助设备、设施;分包二:监控系统云存储设备、会议室专用摄像机设备采购。

(六)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七)质保期(维保期):3年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次征求意见涉及范围

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文件内容。

三、回复书面意见的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备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

四、获得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方法

本项目将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qsc.gov.cn)、江苏钟吾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wbdata.com)发布预公告,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以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五、相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并于2024年12月2日17时30分前将建议书(PDF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327217042@qq.com。逾期送达的建议书以及不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的建议书恕不接受。

(二)建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2.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3.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建议书送达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7时30分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苏钟吾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丽景湾华庭1栋数智汇2楼

联系方式:张旭  0527-8268600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盛德商务大厦5楼

联系方式:王飒13611547755

 

江苏钟吾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