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江苏钟吾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无人机及方舱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CGQ30503[2025]096号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无人机及方舱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四)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五)采购需求:江苏钟吾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无人机及方舱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主要包括:无人机方舱及配套无人机、单兵无人机等。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六)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七)免费质保期: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以下6项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单位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单位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5年07月30日 9:00 至 2025年08月06 日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电子件发送至695141609@qq.com邮箱,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名联系人:周经理 15996785099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宿城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口)
(三)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江苏钟吾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丽景湾华庭1栋数智汇2楼
联系方式:王振寰 0527-82686008
江苏钟吾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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